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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丹娜憑著美麗的外表、姣好的身材和體貼的性情,在各校都有熟識的異性,很快地便透過朋友,為我們找到了友校清大的學生做為聯誼對象。實際上,以她的條件,根本不需要聯誼,「反正好玩嘛!」她說,眼底盡是溫柔。

 

  於是我們約了某個週五,去到了新竹的忠孝保齡球館。忠孝球館是附近最大的球館,雖在光復路邊顯眼之處,但那城堡模樣使得不知情的人很難認出它是個保齡球館,可惜2010年拆除後,只剩叢生的雜草。其實,我並不常打保齡球,創下的最高紀錄是72分──在何嘉仁英文補習班的畢業聚會上,那時我小學六年級。至那次之後,我的分數再也沒超過50

 

  「我們來比賽吧!」一進球場,穿著白色Polo衫的黝黑男孩就這麼說,他是典型的陽光男孩,有著分明的輪廓,眉毛粗濃。

 

  「好啊,怎麼比?」他一旁的斯文男抬起頭,興致高昂,他的兩片薄唇好像上了口紅。

 

  「分三組,一組兩人如何?」第三位男孩說,他的長相平凡,不帥不醜,是所謂的路人臉,需要多見幾次面才能記住的那種。不過他腳下踩著的那雙褐色勃肯(Birkenstock)鞋,比小楠的要高級多了。

 

  我小聲對阿玟叫道,「哇!是拖鞋耶,妳的最愛!」

 

  「哪有!」阿玟抗議著,那臉蛋一下被我逗紅,樂得我直拍手。

 

  由於這男孩特徵不明朗,就姑且稱他為勃肯男吧。他三人方才的自我介紹,我已經全忘記了。

 

  「所以是一男一女為一組嗎?」丹娜撥弄著她的捲髮,輕輕開了口。不知為何,我覺得三位男孩都想被分進她那組。

 

  「是啊,這樣才公平吧。」陽光男回答,在句尾末了燦爛一笑。

 

  剎時間,我差點忘記了小夏,就在看到這麼可愛的笑容之後。

 

  明明是下午時分,球館的生意卻比我想像中要好得多。偌大的球場裡有穿著制服的年輕學生,也有穿著吊嘎、看來孔武有力的中年男子。我們選了兩個球道,和其他人隔著一段距離,放下東西後就開始分組。身為一名故事的操弄者,我當然是將陽光男配給了自己,讓斯文男和丹娜一組,而阿玟也得以擁有勃肯男。男孩們說,最輸的那組等等要負責請大家唱歌,我們也同意了。

 

  「等等加油吧!」陽光男孩走向我,神情歡悅,舉起手便要和我擊掌。

 

  「好!」我俐落地拍上他的掌心,清脆的一擊在耳邊響起,小夏算什麼?我還在青春的頂端,有著花樣的年華。

 

  那真是一場激烈的比賽。三名選手(各位應該知道是哪三名)各個卯足了勁打球,他們一站上球道,就擺起優美的姿勢,在注視球瓶的當下丟出筆直的快速球,打倒的球瓶絕不少於五個。他們捧著保齡球的專注模樣,就像捧著自己的尊嚴,好似一個不小心,尊嚴就會成了保齡球給丟出去一樣。

 

  我們可差多了。丹娜打沒幾下便低頭關心自己的紅指甲,對到底倒了幾個球瓶一點也不在意;阿玟每丟出一顆球,就朝我憨笑一次,我只得時時注意自己有沒有對上阿玟的眼光;我呢,時不時接受陽光男的指導,努力學著他勾腳彎腰、伸直手臂,然而卻對得分一點幫助也沒有。偶爾多倒幾個球瓶,就足以讓我笑不攏嘴了。

 

  「你們很常打保齡球吧?好厲害。」我說。看著上方不時出現的紅色叉叉,想起丹娜曾告訴我,聰明的男孩進行聯誼時,懂得挑自己擅長的活動,例如唱歌、打牌、打保齡球。要沒什麼專長,就約吃飯或看電影。

 

  「還好啦,也不算特別強。」陽光男搔搔頭,靦腆一笑,露出一口白牙。

 

  「怎麼會?比我們這洗溝團強多了。」我指指自己,又指指丹娜和阿玟。

 

  「我們是男生嘛。」他說。

 

  「講得男生特別行似的。」我撇撇嘴,甚是不滿。

 

  「不是啦!我是指,呃…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技能,妳說不定會其他更酷的技能。而且,這一局下來,妳也進步很多呀。」

 

  「更酷的技能?像是…跳舞嗎?」

 

  「太酷了!」

 

  「是喔。」我狐疑挑眉,眼前一雙誠摯的眸子卻閃呀閃的,「是呀!有機會想看妳表演。」

 

  「呃…好呀。」我傻笑回應,這男孩還真是討喜。不過,他可不一定會想看一個女孩子用手肘撐起身體吧?

 

  於是我和同為物理系的陽光男胡亂閒聊著,聊到量子力學是如何抽象,物理實驗是如何無聊,「濺鍍實驗中老師告訴我她從沒看過哪個學生把鋁鏡鍍得這麼髒。」我自嘲地說,對於那片朦朧鏡子,我印象頗為深刻。

 

  而比賽便在扯淡之中結束了。

 

  由於男孩們的得分過於接近,這場看似為三名選手的賽事,結果出乎意料地取決在女孩身上。阿玟不愧為缺乏運動細胞之首,兩局加總只得60分,奪下KTV金主后冠。

 

  「今天能唱免費的歌了!」丹娜搭著我的肩大笑。

 

  「這麼開心啊?」我側頭回望丹娜,又瞄向阿玟。

 

  她低頭囁嚅,「對…對不起。」

 

  「無所謂啦。」勃肯男聳聳肩,那漠然的樣子竟神似小楠。

 

  想必各位都知道,礙於金錢因素,大學生一般是不會選在週五晚間去唱歌的,可服輸是運動家良好的精神,阿玟和勃肯男既然比了賽,就得服從訂下的規則。後來光宇──陽光男孩──告訴我,「當時覺得妳們很可愛,就決定續攤了,用比賽讓輸家請客不就是最自然的方式嗎?誰還管是不是禮拜五?」真是擅用心計哪。

 

  我一直覺得唱歌是個很好的活動,在昏暗燈光的保護下,我們似乎能輕易卸下武裝,大夥一首接一首唱著,度過熱鬧的繽紛時光。不知該聊什麼時,也不會冷場。那狹小的空間裡,大家共享一樣的樂音,被相同的歌曲勾出相似的情緒。

 

  於是所有人盯著前方那片發光的螢幕,隨著旋律搖擺身子,全心投入。

 

 

  我只為你,不再為誰 生命從此,不再畏怯

  春去秋來花開花謝 日復一日痴心徘徊

 

 

  「天哪!這麼老的歌你也會唱!」丹娜大叫。

 

  「拜託,林隆璇可是情歌王子耶。」陽光男回嘴道。

 

 

  為愛往前飛,儘管寒風冷心扉儘管路途還遙遠

  所有危險自己揹

 

 

  我靜靜聽著,沒想到陽光男的聲音如此深情,將林隆璇的這首情歌詮釋得這樣好,婉轉內斂,卻又勇氣十足。我想起小夏學長漂亮的單眼皮,想起學長BBS上的關心,想起內灣吊橋下的溪水燦爛,映著學長的笑顏。

 

  那個晚上,大家還唱了許多歌,歡鬧的愉快的、活潑的,連害羞的阿玟到最後都開心得手舞足蹈起來,讓青春隨著歌聲溢出房門。可大部分的歌我都不記得了,因為我的心中只不斷響著那段旋律和那些歌詞:

 

 

  為愛往前飛,不顧一切往前飛
  絕不後悔往前飛,那管身軀已枯萎

 

  為愛往前飛──

  往前飛,往前飛,那管身軀已枯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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